根本没有下个Pokemon GO 中国的AR需要自己冠名

2016-11-21 16:29:18作者:思奇焉者

俗话说得好,人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,要在其他的树上多试几次。随着VR产业的遇冷,以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看好AR,本来想挂VR这棵树上的人也有一部分准备迁徙到了AR那里。然而郁闷的是,当这些人走到树下的时候才发现,原来树上已经有人了。更郁闷的是,这些早来一步的人貌似还吊的很舒服。

VR元年的实力证明:AR的确比VR有前景

曾经,虚拟现实产业井喷式的发展的确让人感受到了VR时代或将到来。然而由于投资的过热,在一道相关调控之后,VR产业的发展速度开始逐渐放缓。蹭热点的越来越多,变现越来越难。虽然几家领头企业依旧展示着VR技术所能带来的全新世界,但对于中小企业与创业者而言,VR这片海,早已变红。

曾经有这样一个比喻,和VR相比,AR只是一个“二等公民”。除了有以苹果为代表的几家公司明确表示站台AR之外,关于AR的消息,更多的还是专家的分析与前景的预测。国内更惨,除了早一年就已经踏足AR领域的几家公司,其他涉及到AR项目的公司几乎没有。而AR相机也成为了当时,乃至今年一整年国内屈指可数的成熟AR产品。

虽然AR有着更广泛的实际用途,可这毕竟是个娱乐至死的时代,况且VR在娱乐上的出众表现加之舆论的造势,使得公众对于娱乐无止境的欲望与好奇被彻底诱发了出来。加之缺少现象级的产品,AR始终摆脱不了被冷落的状态。所以,虽然有众多知名企业的站台支持,但真正使AR开始改变窘境的,还是《Pokemon GO》的问世。

纵观游戏发展的整个历史,《Pokemon GO》也是为数不多的即使没到中国却也让国内玩家如雷贯耳的产品。开售86天狂赚6亿美元的惊人纪录在造就了盈利最快的手游同时,也让人惊叹AR游戏强大的变现能力。这款游戏在世界范围内所造成的现象级影响,也在一段时间内被拿来反复嘲讽那些过一段时间就层出不穷的VR游戏,并把个别的知名扑街ID拖出来反复鞭尸抽打。(友善一点啊,朋友。)

然而,对于行业内而言,《Pokemon GO》也制造了一个不小的麻烦……

请注意,我们需要的不是中国的《Pokemon GO》

实际上,对于AR行业而言,《Pokemon GO》这款作品带来的是一个游戏类型的思考。可以说,它用成功证明了AR技术呈现出来的游戏应该是什么样子。可由于技术的尚不成熟,以及受众相对的陌生,加之中国游戏界的一贯特色,如果出现与《Pokemon GO》同类型的游戏,很有可能第一时间被误认为是山寨或者更严重。这就好比早期的游戏市场,只要一出现某款FPS类的产品,玩家们的第一反应就是,这不是CS吗?这不是抄袭CS吗?

所以,这一点也给本来就很稀少的国内AR厂商造成了一定的麻烦。就比如闻宇网络不久前推出的这款《AR唤醒者GO》,严格意义上讲,这是全球首款LBS+AR的社交化手游,但由于与《Pokemon GO》同类型,所以自然免不了一番比较。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,除了AR相机,这种捕捉“小精灵”式的游戏和娱乐产品,最适用于如今尚待完善的AR技术。所以要想率先在AR领域开拓一片天地,就免不了这一比较的环节。

其实同样是AR游戏,单从玩法与特点上来看,不做过多的营销,仅仅把产品摆出来,其让国内玩家向往已久的“捕小精灵”式的玩法就足以吸引一定量的用户。那么,到底是要做中国的《Pokemon GO》还是《AR唤醒者GO》,则完全取决于制作方自己。说点实际的,一个是吃快餐,一个是吃大餐,如果吃相不难看的话,怎么吃都有道理。

从收集小精灵到变成收集欢乐谷门票这一环节中可以看出,《AR唤醒者GO》还算是有想法的。毕竟,作为有着全球首款LBS+AR的社交化手游LOGO的游戏,如果真的没有尝试而直接沦落成了中国版的PG,那想必以后肯定也很难逃脱被人们拿来反复鞭尸的命运。

“比较”实为试金石

和人比人气死人一个道理,游戏间的互相比较也是检验产品质量的标准之一,尤其是同类型产品。好则各领风骚,差则你丫抄袭。近年来最知名的案例应属于《英雄联盟》(LOL)与《Dota2》这两款产品。在LOL刚问世的前两年,很多玩家甚至厂商都将其看做是DOTA的山寨版、简易版。然而,随着后来LOL的风靡世界,这样的观点也在逐渐消失。更多的人愿意将这两款产品并成为当今MOBA游戏的两大支柱。

由此看出,让人闭嘴的最好方式,就是自己足够牛掰。牛的衡量有很多,最起码的标准是要有自己的特色。所以,对于任何一部AR游戏而言,他们都应该明白世上没有两片相同叶子这个道理,任何一部独立的产品都不应该被赋予下一个XXX的说法。这在外界看来是一种肯定,但实质则是对产品特点的忽视。

从目前的情况来看,《唤醒者》已在尽力制造出自己的特色。比如联合欢乐谷,将欢乐谷的门票融入到游戏内。以陈赫为代表的一线明星助阵,也是将符合国人特点的元素融入到了产品之中。值得一提的是,如果以陈赫跑男的身份来看的话,这个形象大使倒很适合游戏风格。

游戏少年幸事多啊

但是,这种特色归根结底还是属于营销范畴,既然是游戏,好不好玩,有没有趣是唯一的评判标准。这种“寻找欢乐谷门票”式的特色究竟能不能Get到玩家的点,还是需要通过实践来加以检验。不过可以确定的是,揖让能被一线旅游公司所看中,想必AR元素的确是有着涉及多领域的可能。所以,不管这款产品到最后是以怎样的形式收场,创意+首款的标签,不管是借鉴还是鞭尸,都很有价值。

在中国尤其不受重视的AR领域,任何没有违反创作道德准则的尝试都像一个刚诞生的婴儿,你说他现在真了不起,能改变世界,那一定是个伪命题,又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。但更不能说这孩子长大后没出息,赶紧跟隔壁老王定个娃娃亲吧,除非老王的儿子叫思聪。

同理,面对新鲜事物,如果一味地一棍子打死,对于那些敢于尝试的人也是极大的不尊重。不仅是AR,包括裸眼3D,甚至是遇冷的VR领域,都需要敢于创新的人。蓝海虽蓝,但一直荒在那没人管,也是会干涸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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